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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气预报不准该不该赔偿

2000-04-0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今年3月11日是长沙市喻志慧与妻子结婚周年纪念日,3月12日他们决定去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(距长沙市100余公里,仍属长沙地区)度过这特别的日子。3月10日晚,喻拨打121天气预报电话询问明后两天天气,录音电话称:“长沙和长沙地区明日降水概率为90%。”他们只得取消此次出门计划。

然而,令喻志慧气愤的是,3月11日和12日非但没有下雨,还出现了春天里难有的艳阳天。他百思不得其解,自己花几角钱拨打电话,得到的竟是一个虚假信息,随即打来投诉电话,希望就此向气象部门讨个说法。

天气预报不准确,气象部门该不该负责?121一位姓邓的负责人介绍说,天气预报准确率不高,主要是技术上的原因。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预报准确率也只有70%-80%。对消费者提出索赔,他们感到很“冤”。

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樊扬方秘书长的看法是:天气预报有误差是难免的,但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,说明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有质量问题,属于劣质产品。依照《消法》,消费者可以向气象部门索赔,要求退还拨打121电话所收取的费用。

(《中国消费者报》4.1余知都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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